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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待遇认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 04- 19 10: 17浏览次数:

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待遇领取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待遇领取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每年须定期开展待遇认证,待遇领取人员在一个认证周期内可以多次认证,认证周期向后递延,最后一次认证记录产生后为每位待遇领取人员重新计算认证截止日期。若长期未认证待遇人员将停发相关社保待遇,请全县涉及待遇领取人员完成本年度待遇认证。

认证方式 :

1、请扫码下载“四川人社”APP      注册账号     进入APP主页,“社会保险领取资格认证”,并选择 “本人认证”或“替他人认证”,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2、“掌上 12333”APP 认证流程在“掌上 12333”手机 APP 进行注册登录,逐项点击左上角地域选择“四川”—“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3、社会化服务认证流程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就近社保经办大厅或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完成认证,各乡镇对无法行动不变者要提供上门服务。

4、境外居住人员认证流程对于境外居住人员,可以通过外交部“中国领事”APP 进行资格认证,首次使用时,需线上填写申请信息,包括申请人国内公民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以及国内养老金发放地、护照号等信息,并通过人脸识别方式进行资格认证。如境外居住人员因无法通过人脸识别等原因,不能通过“中国领事”APP 线上办理资格认证,可以通过居住国使领馆线下认证。

 

 

 

炉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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