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礼遇“甘孜工匠”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经州政府同意,现将《甘孜州礼遇“甘孜工匠”十条措施》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 年 4 月 4 日
甘孜州礼遇“甘孜工匠”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工匠示范带动作用,大力营造尊崇工匠、学习工匠、争当工匠的社会氛围,激励引领更多职工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推动甘孜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评选命名。“甘孜工匠”是指具有工艺专长、掌握高超技艺,在本领域、行业内具有较高公认度和示范引领作用的产业工人和各行各业专业技术人才代表,每五年由甘孜州总工会、甘孜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选树命名一批“甘孜工匠”。
二、奖励优待。在“甘孜工匠”命名时一次性给予每人 5000元奖励。每年组织开展健康体检,标准为500 元/人·年;春节前夕慰问“甘孜工匠”并发放慰问金,标准为 1500 元/人·年;“甘孜工匠”纳入劳动模范疗休养对象。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甘孜工匠”发放优惠卡,赋予持卡人享受出行、购物等消费场景减免优惠,州内所有 A 级景区向“甘孜工匠”免费开放。
三、提高待遇。加强对“甘孜工匠”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推荐符合条件的“甘孜工匠”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或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特别优秀的“甘孜工匠”纳入党委( 党组)联系服务对象。鼓励事业单位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甘孜工匠”给予薪酬激励;支持企业对“甘孜工匠”实行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和股权分红激励。
四、岗位评价。支持企业优先推荐“甘孜工匠”参评特级技师、首席技师,选聘担任首席工程师以及到院校和“工匠学院”担任兼职实习指导教师。“甘孜工匠”可按相关政策破格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
五、平台支持。支持“甘孜工匠”领衔组建“创新工作室”,通过验收后每个给予 2 万元经费补助。支持“甘孜工匠”申报国家 级、省级、州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成功后分别给予 10 万元、 5 万元、3 万元经费补助。
六、鼓励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甘孜工匠”承担省级和州级各类科技计划、科研基金和重点科研平台建设项 目。鼓励“甘孜工匠”与所在单位约定职务科技成果权属,通过自行转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移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地方和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经费支持,专项用于开展技术创新、科研攻关项目活动等。
七、教医保障。“甘孜工匠”子女需在州内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由其属地教育部门根据申请,审核通过后优先安排入学( 园)。 “甘孜工匠”在州内医院就医时,可享受挂号、收费、取药的“优先窗 口”服务,开通绿色就医通道。
八、培训提能。有计划地选派“甘孜工匠”参加州内外研修访问、学术交流、技能比拼等活动。鼓励“甘孜工匠”参加各类技能提升和学历提升培训,对取得提升资质、上一级有关荣誉的,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对符合条件的“甘孜工匠”积极培养推荐为“四川工匠”“大国工匠”。
九、评先选优。在推荐申报国家级、省部级劳模,大国工匠,全国、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省级技术能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省级及以上技能人才表彰对象等时,对符合条件的“甘孜工匠”给予倾斜。
十、维权服务。州、县两级司法、工会等部门要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甘孜工匠”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应及时受理“甘孜工匠”在劳资纠纷方面的求助,维护其合法劳动权益。对有生活困难的“甘孜工匠”及其家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工会等部门要提供个性化、常态化的帮扶服务。
“甘孜工匠”在州内企事业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享受相关礼遇。退休、工作调动离开甘孜州的,保留“甘孜工匠”称号,不再享受相关礼遇。甘孜州总工会、甘孜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甘孜工匠”了解并享受相关政策。